浙江省信用协会荣获5A级社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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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初评、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复核、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终评、公示,浙江省信用协会在此次评估中荣获5A级社会组织称号。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浙民民〔2014〕142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民民〔2018〕79号)要求,浙江省民政厅对145家相关全省性社会组织实施了评估工作,最终确定5A级社会组织44家,4A级社会组织51家,3A级社会组织45家,2A级社会组织5家。

     我们将继续加强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服务会员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努力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