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明化”改革,来看看这些地方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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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深入推进“无证明化”改革,以“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打造“办事不求人”省份为目标,全面清理证明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2022年8月,李克强总理对我省“无证明化”改革作出批示肯定,并要求加大推广力度;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认真贯彻总理批示精神,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部门核查、告知承诺制等方式,加大“减证便民”工作力度,持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

一、杭州市推广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为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解决企业在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过程中的痛点难点,杭州市率先开展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现证明在线“秒”开具,有效提升企业办事获得感。

(一)变混乱为规范,实现场景标准格式“三统一”

      1、统一使用场景。出台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信用报告可应用于企业上市、融资、招标投标和评优评先4大场景,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引导鼓励企业使用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2、统一评判标准。编制27项证明事项与违法违规信息对照清单,统一无违法违规的评判标准,降低因权力寻租或业务不熟练而造成企业损失的风险。

      3、统一证明格式。梳理整合消防、市场监管、卫建等15个部门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设计形成标准化的企业信用报告模版,让无违法违规的判定结果更清晰、更直观、更好用。

(二)变人力为算力,实现政企办事手续“双简化”

      针对传统证明出具程序繁琐、时间过长等问题,连通“信用杭州”平台、一体化数据平台(IRS)等数字化平台,全量归集基本建设投资、房产开发和中介、文化执法等15个领域的数据信息,建立证明事项数据库,实现相关业务部门共建共享,让“数据跑路”代替传统的线下提交、部门流转、审核盖章等程序,企业无需提供任何材料,通过“信用杭州”平台在线申请,填写经办人信息并选择用途、时间范围和核查领域后即可获得企业信用报告,实现证明出具时间由原来1个月以上缩短至“即时”,有效减少企业办事成本。今年以来,共为1365家企业开具企业信用报告4831份。

(三)变散打为合力,实现助企服务模式“专业化”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协同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公积金中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5个部门,组建工作推进小组,共同研究、协调、解决企业信用报告推广应用中的相关问题。建立畅通的企业异议申诉和投诉渠道。信用主体认为信息存在错误或遗漏的,可及时提出异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同时,大力开展推广宣传活动,通过网络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进行宣传,并在园区、特色小镇等企业聚集区域组织线下推广活动,为推广应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温州市瓯海区深化“无证明城市”创建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温州市瓯海区通过创新建设信息平台、压缩证明事项、强化监管考核等方式,全力推动“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新提升,助力打造“成本更低、办事更快、服务更优”的营商福地。

(一)聚焦急难愁盼,持续缩减证明事项

      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通过直接取消、告知承诺、内部核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取消或替代证明事项794项,并建立证明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有效节约企业和群众办事时间和成本。今年以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36类证明事项734件。

(二)结合信息共享,实现部门互联互通

      连通温州市数据共享系统、“浙政钉”和瓯海区数字化改革创新平台,开发建设“部门间证明信息核查”模块,实行业务部门间信息数据核查协助,实现办件受理单位和证明出具单位互联协同,真正做到“迅速响应、快捷办理”。今年以来,全区各部门通过证明信息在线核查办理事项达3.79万件。

(三)围绕风险防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进一步明确告知承诺事中事后核查的途径和方式,运用大数据核查、部门间核查等多种核查方式,及时对办事群众承诺的信息进行事中、事后核查。同时,依托温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告知承诺和履诺践诺信息进行归集,将虚假承诺等违诺信息作为失信记录,依法作出撤销决定、取消资格等处置决定,对违诺责任主体在一定期限内不再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四)提升监督质效,防止证明反弹回潮

      建立常态化的督查工作机制,针对“无证明化”改革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改革办、区司法局、区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每季度对区政务服务大厅及社保、婚姻、公积金、税务等分中心开展专项督查,通过高频办件评查、现场明察暗访等方式,有效发现证明回潮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三、平阳县持续深化“减证便民”高标准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

      平阳县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痛点,持续推荐你“减证便民”行动,通过政务服务资源整合、审批流转程序优化、跨部门业务数据共享等方式,大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有效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全面梳理证明事项,实现材料“应减尽减”

      按照“分步实施、全面延伸、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对实施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需要申请人提供其自身未持有、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具、针对特定事项具有举证意义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排摸70余个相关部门及乡镇,梳理公共服务领域证明事项263项。对排查出的证明材料进行评估考量,逐项核定证明材料的设定依据,确保国家、省要求取消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落实到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共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26项,实现企业和群众高频事项办理实现“跑零次”。

(二)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实现数据“应归尽归”

      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及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加强部门信息共建共享力度,推行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通过网络协查等手段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零材料提交”。如,在医疗保险报销事项上,通过医疗信息互通共享,将办理事项和办理权限最大限度下放至基层平台办理,取消窗口办事10项证明材料,参保对象出院时可在医院直接提交报销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在线调取有关信息,实现参保对象“零材料”报销同时,也有效杜绝伪造费用清单等骗保行为。

(三)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实现办事“当场即时”

      协同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等单位,成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编制并发布《平阳县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推出首批49项“告知承诺制”事项。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事项时若资料没带齐,可按规定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办理,实现“从申请到取证仅用时10分钟”,不再“多头跑”“来回跑”。如,平阳县栖迟民宿在申请开办过程中,通过现场签订告知承诺书,实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证照办理时间从原先15天左右缩减到“当场即时”。

四、舟山市三个转变”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走深走实

      舟山市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通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推行告知承诺制等举措,全力破解办证多、办事难痛点堵点,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效能,有力护航“无证明城市”创建。

(一)全面清理“无谓证明”,实现从“要证明”向“无证明”转变

      本着“能减尽减”的原则,明确证明事项清理标准,全面梳理并公布保留证明清单、直接取消证明清单、证明替代清单、取消媒介刊登声明清单、取消社区出具证明清单等“五张清单”,自2020年6月改革实施以来,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部门间协助核查等方式减少办事群众各类证明材料50余万件。同时,深化金融领域“减证便民”改革,印发《舟山市第一批金融领域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直接取消证明14项,69类涉及刻章(变更、挂失或立案)有关证明材料可通过“遗失证明”网上公示平台免费发布,有效优化营商环境。

(二)全面促进数据共享,实现从“群众跑”向“数据跑”转变

      全面打通业务部门数据壁垒,依托政务服务2.0、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等,开发上线“办事不出岛”场景应用,以数据共享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实现114项易办事项“智能速办”,36项好办事项实现“视频教办”,100项难办事项实现“客服帮办”,194项证明材料免提交。同时,建立协查经办队伍,组建钉钉群,实行保留证明“干部代跑”机制,通过OA、浙政钉、微信等方式实现“无证明”办理。设立“证明直通车”服务专窗,通过网络平台传递乡镇、社区证明。

(三)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实现从“事前审”向“事后管”转变

针对企业高频事项办理需求,制定出台《舟山市(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率先在全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现17个部门42项事项实行“一表一书”式(一张申请表和一份承诺书)最简告知承诺审批,有效规范企业准入等行为。针对群众民生事项办理需求,选取办理频次较高或获取难度较大的40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受理,科学编制工作规程,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和协助核查等监管举措,有效监督承诺履行情况,实现过程可控、风险可控。今年以来,通过告知承诺制累计办理各类证明事项5600余件。

五、丽水市深化人社领域“无证明化”改革打造“人社智慧服务大厅”

      近年来,丽水市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无证明化”改革,通过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智慧人社服务大厅”重构流程、重塑制度,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人社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

(一)放权赋能减证办

      1、精简证明事项清单。对证明事项全面甄别,按照“三不收”原则,即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不收、由本部门出具或可通过本部门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获取的不收、可自行查验获取的不收,梳理推出证明事项“精简版”清单,取消证明材料102份。

      2、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全面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变更、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等10个许可事项和供养亲属无生活来源证明、申请人与去世人员的法定继承关系证明等7项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3、下放基层事权事项。通过线上提交、远程审核、跑腿帮办等方式,将50余个事项下放至全市173个乡镇(街道)的185个基层服务点和284个银行服务网点,切实方便企业群众“无证明”办事。

(二)信息共享高效办

      1、部门数据开放共享。建立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机制,实现跨层级、跨部门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和业务协同。以“人才码”应用为例,通过打通教育、建设、公安等部门34个系统接口,共享学历、不动产等859项业务数据,形成高效协同的政务服务链,实现人才租房补贴等事项办理由1个多月缩短至1个工作日。

      2、持续推进跨域通办。依托人社业务集中经办系统,深化推进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跨区域共享通用,实现109个事项全省通办,28个事项跨省通办,16个事项长三角“一网通办”。

(三)服务提质便捷办

      1、优化完善办事标淮。以退休退职“一件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等4个项目入选全省人社系统标准研制试点为契机,健全完善“无证明化”服务标准规范。如起草退休退职“一件事”联办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推动社保、医保、公积金等部门系统数据共享调用与推送对接,办理时间缩减率达到78%、材料缩减率达到63%,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提质增效。

      2、推动应用适老改造。深化数字应用适老化改造,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如在社保领域打造“退休无忧”应用场景,实现档案提前预审、退休一键办理、养老待遇信息实时告知。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无感认证37.3万人。

      3、查漏补缺提能优办。持续开展(局)处长走流程和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通过领导干部亲身体验“无证明”服务全流程发现不足,并广泛接受企业群众评价反馈,不断优化提升“无证明”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