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绍兴市成功申报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试点城市。绍兴医保信用试点工作在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的指导和支持下,以定点零售药店为突破口,建立“1+3+1”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该体系体现了医保基金监管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信用引领、云上智治”理念,展示了浙江医保信用建设的最精彩板块,同时也为医保领域数字化改革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实践经验。
1.行业信用评价指标
绍兴市医保局与中国劳科院合作,出台绍兴市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管理办法以及具体操作细则,设计6大类19子项共58条信用评价指标,于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
2.行业信用评价分级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信用评价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医保部门每季度首月月初对上一季度定点药店医保信用情况进行分级评价。对定点药店信用评价分级结果有效期限为一个季度,期满后,转入后台数据库。
1.“智慧医保+云上智治”监管模式
在全市788家定点零售药店统一安装视频探头和人脸识别系统,对药店的视频影像数据和进销存数据统一管理,并将所有数据实时上传至“绍兴市政务云(阿里云)”,形成全市统一的业务信息库,实现科技监管。
2.“智慧医保+纪法协同”监管模式
对公职人员的医保违规违约行为,同步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实行纪法协同惩处的机制。
3.“智慧医保+枫桥经验”群防群治监管模式
结合“枫桥经验”,组建一支由辖区群众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实现网格化管理。
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和“红黑名单”部门共享制度,将信用评价结果互通互用,并纳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不同部门间的联合惩戒,发挥守信激励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作用。
1.内部运用
医保部门根据不同的信用等级对定点药店进行分类管理。对B级及以上定点药店减少检查频次和缩减检查事项;对D级及以下定点药店提高检查频次和增加检查事项,下调总额预算指标。
2.外部运用
通过与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分行的合作,开发“药店e贷”等金融产品。银行根据定点药店的信用评价分级,对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定点药店提供信用贷款,纯信用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在余值覆盖的前提下,最高可贷300万元。
目前,已对20家药店放贷近2000万元。
医保部门根据不同的信用等级对定点药店进行分类管理。对 B级及以上定点药店减少检查频次和缩减检查事项;对 D级及以下定点药店提高检查频次和增加检查事项,下调总额预算指标。
利用企业信用云服务平台展示定点药店信用评分结果,各部门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调取信息。
目前,医保信用信息已接入该平台。
2020年8月,绍兴医保信用试点工作在国家医保局的中期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试点方面的探索经验得到国家医保局的充分肯定。9月,省医保局在绍兴召开全省定点药店信用监管现场推进会,绍兴定点药店信用监管体系在全省推广应用。
实现全市统一信用监管系统
24小时全天侯、全过程科技监控
全程掌控药店进销存数据和影像数据
交易前后三分钟永久上云保存
整合了卫健、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系统的相关功能
有效破解系统林立、多头建设、资源耗散等弊端,进而实现整合资源、统一建设、集成应用、互联共享。
信用监管系统上线后,全市定点零售药店2019年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增长率为31 %,2020年增长率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基金支出节约6800多万。
有效遏制基金不合理增长。
为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实际问题,与农业银行合作开发“药店e贷”产品;为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最高300万元信用贷款。
已对20家药店放贷1990.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