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探索全流程监管体系,金华“标准地”经验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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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将“标准地+亩均论英雄”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金华经验”,作为典型向全省推广,以推进“标准地”改革提质增效,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满意度。

  作为金华“标准地”改革的排头兵,金义新区跑出了企业拿地后13天开工建设的“新速度”,审批事项精简18.2%,材料精简71.1%,为打造营商生态最优区注入了强劲动能。

而自2019年7月列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试点以来,金华梳理了10个部门涉及的30个事项,通过全链条梳理、全流程重构、全过程监管服务,建了“1234”标准地监管体系。

构建一套监管流程

在“标准地”改革创新探索中,金华将“标准地”项目涉审事项和“标准地”企业主体履约指标,如建筑密度、投资强度、土地产出、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以及开工、竣工、达产时间等,作为主要监管事项,纳入监管计划,一次性告知企业。

  同时,明确监管责任部门以及监管时间节点、监管方式、监管内容。监管结果与监管频次、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社会公共信用评价相结合。通过推动监管流程标准化、监管过程服务化、监管方式数字化、结果运用多样化,让企业明明白白,自觉履行投资承诺。“标准地”改革以来,通过联合监管,实现对企业投资项目现场监管的次数缩减70%。

出台两项监管办法

金华出台《“标准地”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将“标准地”承诺履约事项嵌入到亩均效益评价中,按照履约情况采取提档、降档等措施,确定评价等级。

  根据“标准地”项目评价等级,实施用地、用电、用能、用水、信贷资金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倒逼企业“量入为出、按需拿地”。

  与之相匹配的《“标准地”信用监管评价办法》,则建立了事前信用查询机制、事中事后信用评价机制。项目准入的信用评价,作为准入条件和资格审查的重要参考。事中事后信用评价列入诚信名单的,给予10个方面的政策倾斜和奖励;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进行重点监管。

融合三大监管平台

      围绕“数字政府”建设要求,金华着力推动“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与社会公共信用评价系统、企业投资在线系统、亩均效益评价系统和综合执法监管系统相融合,实现平台数据互联互通,项目动态实时更新、监管及时有效。

在“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上,动态展示着项目审批时效、投资完成进度、事中事后监管情况,承诺指标履约情况,信用评价、亩均效益评价结果等,全过程监管,一目了然。

覆盖四个监管阶段

       金华“标准地”全流程监管体系覆盖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生产运行四个阶段。

  从开工到项目建成阶段,主要监管开工时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10项内容,重点监管企业是否按约定的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建设。

  在竣工验收阶段,主要监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14项内容,根据综合测绘机构联合测绘成果,各部门进行限时联合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主要监管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等六项内容,作为达产复核依据。

  达产复核后进入正常生产,重点监管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指标,结合企业承诺事项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企业最终评定的等级,分别执行有奖、有限、有惩的差别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