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州市审计局在审计实践中大胆探索,围绕“审计+信用”主题创新开展工作,走出了一条审计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路子,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建立以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与审理处牵头的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三同步”,即: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制定了《湖州市审计局干预审计行为登记报告实施办法》、《湖州市审计局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湖州市审计局查询、使用信用信息的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规范审计人员自身行为,明确查询相关主体信用信息的情形、查询方法、信用信息的使用报送等事项。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审计领域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信用审计”工作方案》,要求以项目实施为核心,揭露失信行为,助推守信建设,以核查监管为手段,加强内外协同,助推联合奖惩,以教育宣传为基础,普及信用知识,助推示范创建。 一是以信用承诺为重点,强化审前告知。在原审计承诺书格式中增加“如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将依据相关规定记入单位信用档案……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等信用元素,强调信用为先,诚信为本。二是以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为重点,强化查询和运用。审计人员充分利用信用信息数据开展审计,2019年在“湖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被审计单位的信用信息297 次,针对被查询单位的信用等级、行政处罚、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将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等级低、受过行政处罚或信息不一致的单位作为审计重点和疑点进行进一步深查。如:在对某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询发现1家与局下属环卫所有签约业务的物业公司属失信被执行人,进一步核查发现这家物业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私自承运小区垃圾清运业务;在某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将2家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作为审计重点审查后发现2家单位存在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到场人数与投标承诺不一致等标后履约不到位问题。三是以联合奖惩为重点,强化失信行为查处。以财政资金申补、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招标投标、社会救助等失信行为高发领域为重点,加大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资金、虚假招投标、合同履行不到位等失信行为的查处力度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如:在对湖州市某国有企业工程招标情况进行审计时,查询信用信息发现某投标单位所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涉嫌伪造,审计移送后1人因伪造公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在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中,针对公职人员侵占群众利益行为,审计移送后26人被处分处理。 一是普及知识,倡导诚实守信。通过集中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政策制度;收看湖州市信用建设主题宣传片《诚信的力量》;进企业、社区、商超发放信用宣传手册等措施,向审计人员和社会公众普及现代诚信知识和文化,引导树立“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兴、政府无信不威、国家无信不强”的观念。二是以案释法,宣传失信惩戒。对审计发现的失信行为及时移送相关单位处理并建立案例库,为构建“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案例宣传。2019年上报失信联合惩戒案例12个,其中:《加强审计,让“老赖”处处受限》等3个案例被“信用浙江”网站录用;《失信违法 审计亮剑》等4个案例入选湖州市失信联合奖惩典型案例。三是提炼总结,推介“审计+信用“。及时总结剖析创新实践中的经验和问题,以期为审计更好地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可行的参考模式。局主要领导在《湖州日报》“信用建设大家谈”栏目发表署名文章《创新开展“信用审计”服务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局法规处撰写的《湖州审计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文章被浙江省审计厅《调查与思考》和“信用湖州”微信公众号录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