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服务国家战略、突出信用应用、坚持目标导向为主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系列进展。随着2022年全国“两会时间”正式开启,源点信用系统梳理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带来的信用方面建议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
建议对现有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同时借助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继续深化供应链金融和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招聘和培训的补贴标准,并对小微企业普遍反映压力较大的房屋租金进行有针对性的补贴;继续加强对反垄断、不正当竞争的监管力度,为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
对于当前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缺乏统筹规划与顶层设计等问题,建议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推进食品企业分类监管,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将食品生产经营诚信建设纳入金融、税务、政府采购、招投标、土地、行政审批重点领域。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
建议通过差别化信贷政策等措施,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可构建“信用+溯源”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借助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底层技术,保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市场的全程质量跟踪和可追溯,以溯源建设支撑信用建设,推动信用体系和溯源体系融合创新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
陈晶莹认为,因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尤其是疫情带来的企业经营风险骤增,中小企业对破产重整制度的改革需求愈加迫切,而现有《企业破产法》难破企业重整困境,建议修改《企业破产法》,构建中小企业重整规则。
全国人大代表
建议围绕乡村振兴总目标和20字方针等政策,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要求,推进乡村金融的深度赋能,提出六点建议,其中包括:进一步优化乡村金融的生态环境,畅通乡村金融赋能的堵点。推进乡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乡村金融的数字化、科技化运用;将乡村金融纳入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范畴,融入乡村基层组织建设等。
全国人大代表
针对保险资金参与绿色投资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周燕芳提出五点建议,其中包括:制定保险资金负责任投资原则及绿色投资评价标准。积极探索拟定保险资金负责任投资原则及绿色投资评价标准,对已公开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指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等行业绿色标准进行合理性改造,在投资标的对环保、低碳、循环的贡献要求,绿色投资产品的持仓要求和持仓比例等方面做出具体性规定,形成规范的保险业绿色投资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
马一德表示,目前我国检察院系统开展的企业合规改革和政府行政执法中的合规监管,更多地着眼于事后惩戒与校正,突出强调违法制裁的警示作用。从鼓励企业建立更加完善的合规体系看,坚持事前正面激励与事后惩戒校正并重,效果更好。应加大国有企业在企业合规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国有企业在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
建议以法律规定形式,对保险消费者的概念予以明确,强调消费是保险的本质属性,明确保险公司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关注数据安全及消费者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防范虚假宣传行为,禁止销售误导、无故拖延偿付保险金、违反诚信义务展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平对待消费者,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
此外,健全保险业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大违法惩处力度。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吸收借鉴监管规则,完善违规处罚情形,压实保险交易主体责任,增设对引发保险风险事件不同责任主体的罚则。适当丰富监管手段,强化问责追责机制,合理提升行政处罚额度上限,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
针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议要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严格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管理和劳动合同签订”五项制度,严厉打击分包、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任意开工,垫资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从源头上着力消除工资拖欠隐患。
扎实开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问题自查工作,严格项目资金预算审核把关,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优先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企业欠薪“黑名单”制度,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政府项目失信,开发项目失信)在资金扶持、工程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提高失信企业违法成本。法院、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及时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提高案件快速处置能力,确保企业欠薪违法行为及时得到查处、农民工工资权益得到维护。
全国人大代表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压实各方责任,完善重大风险事件处置机制,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强化金融科技、监管科技等创新技术的实践应用,运用大数据等技术进一步提升监管部门的风险管理能力;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深化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依托“一网统管”,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重要节点安保维稳等工作,努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
朱建弟
全国人大代表
推动对外开放,也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动力。朱建弟对此提出建议,期待监管部门考虑研究择机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有序对外开放力度的措施,在为境外投资者以适当的方式投资在中国内地上市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安排的同时,可持续推进健全税收、会计和信用评级等基础制度建设,推进境内外规则对接,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活力。
陶勋花
全国人大代表
针对通过融资的方式来助力集体经济的发展,陶勋花建议,应当加强金融机构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本息偿还等方面对村集体经济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要加强银政合作,推动地方政府出台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财政贴息等措施,多方面撬动金融资金。引导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农业规模经营、高标准农田建设、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乡村产业发展。同步组建乡村振兴基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建设村域综合性服务平台,鼓励村村“抱团”机制,鼓励“村企联营”“强强联合”“以强带弱”“抱团致富”。
奚国华
全国政协委员
奚国华的提案则聚焦如何进一步深化北交所的改革,更好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今年两会带来四方面建议:一是优化申购模式,推动全额预交款调整为信用申购;二是创新交易机制,多措并举提高北交所交易活跃度;三是引入增量资金,创造条件吸引各类机构投资者;四是明确公众公司,解决北交所和新三板法律适用问题。
陈海佳
全国政协委员
陈海佳提出《关于进一步丰富北交所和新三板融资产品的提案》,建议构建新三板和北交所公司信用债发行与交易制度规则体系,允许在北交所和新三板推出公司债产品;同时,建议各地方政府应加大对新三板和北交所可转债、公司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能力等,进一步提升更多中小企业的融资功能,提高企业获得感。
石玉颖
全国政协委员
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在登记机关依职权公示方面持续优化完善,从公示信息的社会效果看,登记机关依职权公示的信息在及时性、准确性、公信力上都是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所无法比拟的。继续以个体工商户自主年报信息作为信用信息公示体系的组成内容已无现实意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基层松绑减负,建议取消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制度。
安庭
全国政协委员
建议通过调研论证与征求相关意见,在部分城市可科学决策并试点:满载人员(含驾驶员)的小型乘用车辆上路行驶可不受尾号(或单双号)政策限制,不受公交车道限行规定限制;车内4人以上(含4人,含驾驶员)的小型乘用车辆,可不受公交车道限行规定限制;试点此政策时,可使用道路交通高清监控网络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的驾驶人采取相应的惩戒或征信登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