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管是浙江推进政府部门数字化转型,实现科学有效管理和精准监管的重要工作。
年初,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信用“531X”工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路径和目标,并已初见成效。
明确路径 省发展改革委出台行业信用监管指引,明确建立“一套指标”,构建“一个模型”,制定“一项制度”,实现“两个共享”的建设路径。 ➢“一套指标”。归集本行业监管对象的基础信息、监督检查、执法监管和投诉举报以及日常监管表单等信息,建立行业信用指标体系。 ➢“一个模型”。将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基础数据和行业管理指标数据相融合,构建一个行业(领域)的评价模型。 ➢“一项制度”。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状况,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两个共享”。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和监管结果共享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信用监管闭环管理。 初见成效 通过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市场监管局第一批8个部门12个行业(领域)的先行试点,行业信用监管取得初步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支撑行业数字化转型。通过建立指标体系、构建模型,明确管理对象的总体排序、管理对象的基础情况、公共信用情况和行业信用情况,为精准监管提供支撑。 ➢提升行业监管效能。行业主管部门以评价结果作为采取分级分类主要依据,大大提升了监管效率和执法效能。 ➢提升行业管理整体水平。提升行业管理科学性,实现因“信”施策。 ➢拓展行业信用应用范围。行业信用建设服务于行政管理的同时,也拓展社会化和市场化应用。 未来规划 行业信用监管涉及指标、模型、系统开发和制度创新。下一步将明确目标,做好三方面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行业信用监管省级部门晾晒进度指标,重点推动在今年启动25个省级部门实行清单式管理,根据时间节点对账销号。先期试点的8个省级部门要继续完善信用监管制度,推进行业(领域)应用。 ➢加强行业信用数据共享。做好数据支撑和建模技术支持,为部门提供行业公共信用数据和指标模型构建计算平台,同时为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和监管结果共享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闭环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强化示范带动。按照先完成先验收的原则持续评选推出一批叫得响、效果好的行业信用监管案例和品牌,营造部门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