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场个人诚信分管理办法听证会在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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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个人诚信分成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舟山市发展改革委就《舟山市个人诚信分管理办法(试行)》中大家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召开听证会,面对面听取各方意见。邀请到的20名听证参加人包括8名市民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3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5名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围绕信用承诺、荣誉奖励及信用修复等各抒己见。

舟山市在广泛学习借鉴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以守信激励得享自在为目标,将舟山市个人诚信分命名为“自在分”,对在舟18周岁以上常住人口实施全覆盖评价。会议介绍了《舟山市个人诚信分管理办法(试行)》、诚信分标准和信息目录内容,对个人诚信分的定义、适用人群、修复方式、奖励办法等作了介绍,并听取了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

        个人诚信分实施积分制

        舟山市个人诚信分标准为国内首创以数据计算及个人承诺相结合的标准形式,实施积分制,总分1000分,主由“531X”评价分、信用承诺分、荣誉激励分构成。其中“531X”评价分由省共同信用平台作出的个人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产生,信用承诺由个人自行作出,荣誉奖励按照舟山市委市政府、市级个人诚信分协同单位和县区党委政府颁发的个人荣誉计算。“根据评价结果,910分及以上为优秀;830分及以上且低于910分为良好;低于830分且未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或有不良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为一般;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为较差。 ”

        不良信用信息可修复

      《办法(试行)》提出,不良行为信息的信用修复,采取自然修复和主动修复相结合的方式:

       ·自然修复是指不良信息有效期限届满后自动修复。

       ·主动修复是指对个人慈善公益信息进行量化积分管理,形成信用修复积分,在不良信息有效期限内,个人使用一定信用修复积分即时修复不良信息的信用修复方式。

       个人诚信分激励导向

       个人诚信分的应用坚持激励导向,“今年我们将打造‘自在+’信用惠民品牌,以信任替代证明、手续和押金,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公共资源、市场资源向守信主体的适度倾斜,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的良好氛围。 ”舟山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在金融活动、旅游服务、教育培训、市场消费等方面建立“信用+”的激励场景,提高诚信分的全民参与度,给予守信主体便利和优惠,提升获得感。

      “自在分”应用场景

        1、建立“信用+金融”的“自在贷”激励场景,依托舟山“E周融”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适度放宽联合激励对象的担保贷款条件,提供优信VIP等服务。

        2、建立“信用+旅游”的“自在游”激励场景,在舟山市内旅游景点,为联合激励对象提供门票购买优惠服务;提供酒店折扣、押金优惠等服务;提供景区门票购买绿色通道服务等。

        3、建立“信用+教育”的“自在学”激励场景,在教育培训中,推动培训机构为联合激励对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提供报课优惠等服务。

        4、建立“信用+购物”的“自在购”激励场景,舟山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将与各大商超联合打造“信用商圈”,纳入与老百姓生活紧密关联的诚信分合作商户,为联合激励对象在消费过程中提供优惠服务,例如享受会员价、结算优先、提供免费购物袋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结合目前“线上购物”特点,搭建“自在购”线上平台,并创建“优信券”模式,为联合激励对象提供消费优惠。为诚信分高的商户主在“自在购”的平台上提供更多的推广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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