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专家解读之四 | 新发展阶段下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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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阶段下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刘凡华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在重大机遇期的经济发展战略,是我国新发展阶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动选择。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要积极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融合到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促进供给体系的创新力提升,解决制约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一、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作用不断延伸

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到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信用管理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到现在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从总的要求方面发展到管理的创新、社会治理创新,到现在经济社会活动方面,围绕解决经济社会运行的问题发挥作用,社会信用体系既可以支撑政府计划配置方式,也可以支撑市场配置方式,从整体利益上协调经济发展,也得以优化要素组合,实现供需的衔接。



二、社会信用体系服务双循环格局主动性不断提高

(一)信用与国民经济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变化的主动选择,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通过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完善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着力打通国内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

(二)信用促进内需体系不断完善。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不断满足消费升级需求。消费创造供给则是动态的,消费也可以刺激生产拉动经济增长。首先信用激发消费方式、业态和模式的创新,从消费金融扩大到新兴产业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信贷。其次是消费环境建设,以制度保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以质量、价格、服务为核心的诚信体系。
(三)信用体系的国际化视野。树立文化自信、信用自信,牵头制定国际信用标准、信用规则,逐步提高信用评级的话语权。同等对待内资外资企业,加快自由贸易区的信用应用试点以信用推动政务服务、跨境业务流程上的“极简办理”。引进来和走出去同样重要,在国际双向投资上,进一步明确对骗取投资补贴的信用惩戒措施,促进投资项目的真实落地、取得效益。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信用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支持各地建立省级信用服务机构,开发更多信用产品,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壮大、走出去,在新华信用、中诚信国际等公司机构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信用评级基础上,向对外投资中国企业按行业、按区域开展信用评级。


三、社会信用体系的金融性属性进一步增强

)“信易贷促进企业融资。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对守信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加快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和金融信用信息的融合,引导更多企业进入“信易贷白名单”,强化全国中小微企业综合信用平台的枢纽作用,优化企业融资体验,着力解决信用信息不对称等瓶颈问题,“让数据变现”,推动金融机构在缺少抵押物的情况下精准放贷。

(二)信用保障金融生态。强化资本市场的诚信意识,加大资本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力度,打造健康的金融信用生态。完善金融机构信贷手续,严格审查虚假报告,规范处置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施企业破产重组,进一步完善个人信用评级标准,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中逐步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和无其他财产承诺,实现信用重构。
(三)信用支持线下线上经济。信用信息回溯机制支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产品和金融供给,完善企业商帐管理,通过调查、评估、咨询等手段,评估合同或交易存在的各类风险,制定预防措施来避免或减少信用风险。区块链把数据和数字进行资产化,构建一整套的基于信用的分布式商业规则,平台经济的发展都依赖于完整的企业和个人信用画像,提高匹配效率和精准度,为不同场景下不同对象提供差别化的服务。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征程行稳致远

(一)社会信用体系法制化急待推进。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8个地方已出台省级社会信用相关地方性法规,10多个省、市已提请审议或列入立法计划。国家层面社会信用体系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的制定出台急需加快,为信用建设机制、信用信息应用、信用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制度保障。

(二)碳达峰碳中和下的信用监管。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通过数字人民币支付购买碳信用。节能领域开展信用评价,施行分级分类监管,强化能耗“双控”指标管理。通过信用手段与节能行政执法相结合,引导和约束用能企业节约能源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持续推进信用示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体制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创建,引导城市先行先试,在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上创新开发;通过城市信用监测工作,推动城市间比学赶超,提升城市信用综合指数;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门户网站、信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观摩活动提升各地信用平台建设水平,提高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能力,促进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通过城市信用高峰论坛打造城市间交流的平台,及时总结介绍经验,分享信用创新成果。打造信用生态,鼓励京津冀(晋)、长三角、大湾区、黄河流域和都市圈等区域信用合作。支持信用示范企业、信用户、信用村和各行业领域的信用示范创建工作。支持高校开设信用管理课程,编制信用教材,开展信用理论和应用研究,多渠道开展信用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