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硬”起来 数据“跑”起来 部门“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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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硬”起来  数据“跑”起来  部门“动”起来

——加强信用联合奖惩戒工作机制建设的建议

台州市发改委

 

去年,国务院印发实施《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将建设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国家部委间已签订了25个合作备忘录,明确各重点领域的奖惩对象、参与部门、实施措施等内容。

在国家层面,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的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从我们台州市的实践看,地方上尚存在着措施落地难、工作推进难、公众知晓少等问题。

 

现状与问题

台州市作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创建城市,近几年来十分重视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这个信用联合奖惩工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内容来抓。在制度层面,编制两张“清单”,发布信用“红黑名单”清单,明确守信 “红名单”18个、失信“黑名单”36个;发布信用联合奖惩实施清单,落地国家部委联合奖惩备忘录23个、联合市级参与部门40家、梳理惩戒细化措施251项。在应用层面,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以系统对接的方式实现实时核查办事人的信用信息。试运行以来,已向窗口部门发出失信警示50余人次。

奖惩措施落地难。制度设计与工作保障不配套,落实奖惩措施存在壁垒。以市场监管为例,《指导意见》、合作备忘录中明确要求,对激励对象优化检查频次,对惩戒对象提高检查频次,而监管工作普遍采用“双随机”的模式,由信息化系统安排检查工作,奖惩机制无法落实。《指导意见》和合作备忘录的奖惩措施相对原则,激励措施中多用“优先”、“给予便利”等表述方式,惩戒措施中多用“限制”、“审慎性参考”等表述方式,操作性不强,需要主管部门、地方不断细化。

奖惩工作推进难。推进奖惩工作,需要行政部门核查管理服务对象的信用信息,而目前信用数据还不能实现全部归集、动态共享,激励对象和惩戒对象的名单也不能及时传递至奖惩措施的落实部门。同时,缺乏有效的绩效考核、督查机制,各地、各部门推进奖惩工作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据市信用办对全市行政许可结果的不完全统计分析,去年以来有699名失信被执行人未受任何限制便取得行政许可,甚至有些享受到了“最多跑一次”的便利。

社会公众知晓少。奖惩措施的使用,还局限于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商务活动、社会服务等领域参照执行的还很少,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氛围还未真正形成。除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惩戒措施外,其他领域的联合奖惩工作开展宣传较少,为公众熟知的奖惩措施几乎没有。

 

对策与建议

推进信用立法,让措施“硬”起来。法律上的空白,是奖惩机制落地难、细化难的主要障碍。建议国家层面加快信用立法的进程,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用法律的形式进行明确、固化,让奖惩机制有法可依;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彰显国家在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心,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加入信用奖惩体系。

打通业务系统,让数据“跑”起来。信用信息的共享共用,是奖惩机制运行的基础。建议上级加强数据的归集,畅通数据的交互,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数据库,将信用信息核查功能融入各部门的业务管理系统,让激励对象和惩戒对象的数据在全国各行各业“跑”起来。

强化监督考核,让部门“动”起来。明确奖惩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的工作职责,应用信息化手段检验信用联合奖惩工作成效,建立自上而下的联合奖惩机制核查、督查和考核机制,充分调动部门参与奖惩机制建设的积极性。

加强宣传造势,让公众看得见。打造全国性的信用联合奖惩宣传品牌,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组织对近年以来的联合奖惩典型案例的全面宣传,使奖惩机制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