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信用中心牵头编制、省发展改革委归口管理的信用领域省级地方标准《公共信用评价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正式对外发布,将于2023年12月5日正式实施。我会参与其中《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以及《公共信用评价规范》编制工作。
2项标准分别对公共信用服务的服务设施、服务人员、服务质量指标、服务监督与改进,公共信用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分与等级分类、评价过程、结果应用,信用平台建设的技术要求、业务功能、安全要求、接口要求、运维要求等作出规范,对于提高行政效率和社会管理效率具有指导性意义和推广价值。